都安瑶族自治县
2014年特设岗位教师拟聘人员培训工作方案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编办关于做好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工作的通知》(桂教特岗办〔2014〕1号)精神,为做好我县2014年“特岗”教师拟聘人员培训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巩固“特设岗位”教师拟聘人员的专业意识,使其具备从事小学、初中教育教学工作的职业道德素养,教育基本理念、学科教学能力和技能。
二、培训时间:2014年8月11日至8月20日,特设岗位教师拟聘人员于8月10日上午九时到都安瑶族自治县实验中学报到。
三、培训地点:都安瑶族自治县实验中学。
四、参加培训人员:自治区教育厅公布的我县“特设岗位教师”拟聘人员共106人(初中25人,小学81人);硕师7人。
五、培训内容:1、通识课程:包括师德教育、教育法规、现代教育基本理论和班主任工作等专题;2、学科课程:包括“特设岗位”教师拟聘人员应聘学科的教学理论和教学基本技能。
六、培训形式:采取“大班教学+学科小班”、“专题讲座+互动交流+案例分析+教学实践+任务驱动”等形式交叉进行。
七、培训经费:根据自治区教育厅、人事厅、财政厅、编制办的有关文件规定,学员的培训费、资料费、住宿费由自治区专项经费开支,学员交通费由自治县财政部门据实报销。
八、培训的组织管理:本次培训由自治县教育局组织。拟聘请有关专家、县教研室教研员、部分优秀小学、初级中学校长和教师担任培训班任课教师。
九、其他:培训结束后,组织经考试合格的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8月26日安排到设岗学校上岗任教,对不服从安排者,取消其应聘资格。9月1日前以自治县人民政府的名义将签订聘用合同人员名单上报自治区教育厅。
都安瑶族自治县教育局
2014年7月30日